信阳潢川:巧解金融“死结” 司法温度破冰僵局
发表时间 2025-04-09 15:42   阅读 75101

近日,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以“调、立、审、执”统筹协调为抓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一起跨度20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积案。案外人晏某某在法院多维度调解下主动腾退长期占用的抵押房产,实现民事裁判文书从“强制申请执行”到“主动履行义务”的实质转变,为降低执行案件增量、推动诉源治理提供生动实践。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因武某、高某某及某某湖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潢川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明确由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008年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高某某名下某某商贸广场房产作价抵偿债务,但案外人晏某某长期占用上述房产,导致执行受阻。近二十年间,中行潢川支行多次通过信访、诉讼等途径主张权益,矛盾持续发酵。

案件进入潢川县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后,金融法庭庭长万筱迅速组建专班,深挖矛盾症结。涉案房产长期被占用,既影响金融机构资产处置,又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性。为此,金融法庭坚持“法治化+人性化”调解理念,通过“三步走”破题。

最终,晏某某主动腾空房屋并交付,困扰金融机构二十年的“骨头案”圆满解决。

本案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融入金融审判,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执行案件衍生;降低民事裁判文书申请执行率,切实减轻执行压力;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加速不良资产处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司法样本。

下一步,潢川县人民法院将以本案为契机,持续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立审执协同发力,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通讯员:刘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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