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孙文 孙佩 杨小光 (通讯员:杨燕 刘亚先)
近日,一场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开庭支持公诉的庭审观摩活动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邀请了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三门峡市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百余名大学生参加了此次观摩庭活动。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贾某聚众斗殴案。公诉人从事实和证据方面分别举证,以规范完整的证据体系,指控了贾某的犯罪事实:2021年10月6日凌晨1时许,孙某某(已判决)在与杨某微信聊天过程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约定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处打架。之后,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豫**轿车与被告人贾某、范某某、张某某(二人均另案处理)携带钢管、工兵铲赶至**处与杨某互殴,致杨某全身多处擦挫伤、左面部受伤。经三门峡市物证鉴定所鉴定,杨某人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告人贾某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进行讯问,详略得当,切中要害,并重点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答辩用语规范,有理有据,有力地指控及证明了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做到了释法说理与法制教育同步,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阶段后,被告人贾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零距离”“面对面”观摩庭审,用一种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直观的方式让大学生亲历庭审现场,进一步锻炼提升了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水平和指控犯罪的能力,同时让在场参加观摩的大学生从反面典型中得到警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识到懂法守法,守好底线、红线的重要性。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成功的举办有效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