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潢川县付店镇居民余某途经罗某经营的圆通快递站时,被罗某驾驶失控的三轮车撞倒,导致其腿部受伤,现需要借助拐杖行走。该事故发生后,罗某以“车辆突发失控”为由拒不承担责任,拒绝支付余某的医疗费用。余某多次与罗某沟通协商,均因对方态度强硬、推卸责任而无果,治疗等费用赔偿陷入困境。
受伤后的余某不仅要承受腿部伤痛带来的身体折磨,还要面对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为索要合理赔偿,其遂向潢川县司法局付店司法所申请调解,殷德勇所长接到余某求助后,始终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立即启动了纠纷调解程序。首先详细询问余某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伤情诊断结果及医疗费用支出明细,仔细核查相关证据,全面掌握了纠纷核心问题。随后,殷所长主动与罗某多次沟通对接,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清晰阐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明确其作为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纠正其“车辆失控即可免责”的错误认知;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疏导罗某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余某受伤后的身心痛苦与经济压力。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以及反复沟通协调,罗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同意全额支付余某的医疗费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最终,此次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为余某解决了医疗费用赔偿的难题,更充分彰显了付店司法所认真负责、积极履职的工作态度,以及其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通讯员:殷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