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河坞乡张某和吴某是夫妻,二人已经离婚,近期张某想在老家的宅基地上翻盖房屋,吴某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为由阻止张某进行翻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便到河坞乡调委会申请调解。
河坞乡调委会在受理张某的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这起婚姻家庭纠纷,迅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请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诉求,在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后,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合理分配张某和吴某在老家的财产。调解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得知双方在老家还拥有一套自建房,张某在老家还有一些耕地。调解员在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儿子沟通后最终确定了分配意见,双方都一致同意并签订了协议,该婚姻家庭纠纷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圆满化解。
回顾整个矛盾的处理过程,调解员明理、说法、动情兼顾,认真梳理矛盾细节,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与需求,针对性劝告,引导双方当事人调整各方的心理预期,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队伍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为建设和谐乡镇而不断努力。(通讯员: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