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光山:解开“矛盾结” 系上“和谐扣”
发表时间 2025-04-21 14:54   阅读 85855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信阳光山县公安始终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以“发现早、处置稳、不升级”为工作目标,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有效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

罗陈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到罗陈乡运树苗,车被人堵了!”4月9日,罗陈派出所接到潢川居民胡某的求助电话,其到罗陈乡陈岗村运树苗,遭人用车堵路且拒不挪车。

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安抚双方情绪后,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经调查,胡某在光山县罗陈乡陈岗村购得一批树苗,通过某货运平台联系两辆平板货车运输树苗。驻马店正阳县司机赵某、黄某通过该平台接单后,按照约定抵达装货地点。货车到达后,胡某发现,赵某、黄某二人车型与其要求的规格不符,无法完成运输任务,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赵某、黄某向胡某索要补偿未果,采取堵路方式索赔,胡某选择报警求助。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民警认真分析了双方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同时提醒双方在通过平台交易时,一定要表述完整、准确、无歧义,司机接单时要看清订单信息要求,出发前与货主电话沟通核实相关要求,避免因沟通不畅或信息有误引发纠纷。

经过民辅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胡某向赵某、黄某支付了一定费用作补偿,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槐店派出所

近日,槐店派出所社区民警骆祥海在辖区望城村走访时,年逾八旬的村民吴奶奶向其器诉:“我年龄大了,身体不好,现在家里没人照顾我,希望你们能帮帮忙。”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老人育有六个孩子,老伴已去世多年,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需要子女们日常照顾。然而,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个人观念等因素的差异,子女们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产生分歧和矛盾,老人陷入了无人问津的境地。

为确保老人能安享晚年,民辅警分头深入老人子女家中,向他们普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等法律常识,明确告知他们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民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引导他们摒弃个人私利,共同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让老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经过民辅警多次耐心调解,老人的子女们最终达成共识,在民警的主持下,签订了共同赡养协议。协议约定,由六名子女轮流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老人儿子负责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同时,子女们还承诺将定期探望老人,关心老人身心健康,确保老人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通讯员: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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