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王某、郑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的子女和许某的子女是同学,2017年3月某日,王某、郑某通过子女向许某借款48000元用于生意投资。双方签订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照每月960元计算(年利率为24%)。2018年3月,按照借条约定时间,许某向王某、郑某索要本金和利息,但是王某、郑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仅还给许某4000元利息。2025年3月,许某将王某、郑某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法院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移送至今是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很配合,王某表示愿意以借条上约定每月960元的利息分期偿还许某本息共计138000元整。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息,调解员结合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双方当事人明确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根据202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许某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计算利息。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
本次调解成功降低了民间借贷的不合理高额利息,让双方握手言和。未来,今是司法所将持续发力,致力化解各类民间借贷纠纷。(通讯员:薛卫纳 向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