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光山:推行“以学代罚”彰显执法温度
发表时间 2025-01-26 11:37   阅读 70213

“没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逾期是要罚款的,第一次碰见‘以学代罚’,对企业来说,这很人性化。”近日,位于信阳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曹先生感慨地说。 

新年伊始,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探索实施“以学代罚”柔性执法,通过“以学代罚”的方式,督促违法当事人学习法律法规、消除违法行为,让群众在柔性执法中感受到温情和尊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主体不按时年报,除了面临信用惩戒,还将面临被罚款的风险

1月23日,光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信阳艾博山茶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市场主体采取“以学代罚”的方式消除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耐心解读《年报填报指南》、观看年报宣传视频、讲解未按规定期限年报的后果,让当事人现场通过年报考试并写学习心得体会,不断增强年报意识。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参加学习来减免处罚的做法,一方面缓解企业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违法违规,展示市场监管人性化关怀,助推市场主体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通讯员:叶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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