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化庄司法所:工伤赔偿起纠纷 调解巧解矛盾
发表时间 2025-09-24 13:18   阅读 54588

近日,新蔡县司法局化庄司法所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务工人员损害赔偿纠纷,为70多岁的务工者张某争取到误工费补偿,让争执不下的张某、工头吴某与雇主程某达成和解。

据悉,张某受雇于工头吴某,到程某家参与房屋翻新,约定日薪110元(程某按每人120元/日支付吴某,后者每人每日抽成10元)。不料开工首日,张某在打地坪时被机器砸断腿,程某当即送其就医,垫付7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费及吴某护理张某的费用,共计超1万元。出院后,张某因需休养一个月,向程某索要误工费,却遭拒绝。程某表示,曾因张某年事已高向吴某提出异议,且开工当天劝阻工人饮酒未果,吴某作为工头应担责;吴某则认为自己仅介绍工作,不愿额外出钱,三方僵持不下。

乡调委会介入后,先向程某核实情况,确认其已承担前期全部费用,又找到吴某释法说理:作为工头,对雇工安全负有管理责任,且抽成获利,需承担部分赔偿。经多轮沟通,吴某态度软化,提议与程某共同支付误工费,程某欣然同意。

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程某支付1000元,吴某支付2300元,共计3300元误工费交予张某,三方承诺不再因此事起争执。此次调解既维护了务工者权益,也平衡了雇主与工头的责任,彰显了基层调解在化解民生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讯员: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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