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潢川县司法局付店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因朋友聚餐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据悉,当事人杨某甲、杨某乙二人系朋友关系,在辖区某餐馆聚餐饮酒期间,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双方在冲突中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二人就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赔偿费用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升级,遂向付店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付店司法所所长殷德勇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分别听取二人对事件经过的陈述,查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并向餐馆负责人及在场证人了解冲突细节,明确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调解初期工作人员先引导二人平复激动情绪,避免因情绪对立影响调解进程。随后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让二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明确指出冲动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人民调解员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向二人阐明责任划分原则。明确双方在冲突中均存在过错,应根据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接着,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进行详细解释。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朋友间因聚餐冲突引发的矛盾,避免了纠纷进一步升级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发生。下一步,付店司法所将加大对辖区群众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案例讲解、法治讲座等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纠纷,杜绝因冲动行为引发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通讯员:潢司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