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孙召镇村民张某和杨某因土地耕种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未果。为解决争议,张某向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以解决双方的土地耕种纠纷。
张某与杨某是亲戚关系,因张某外出务工,家中的土地暂时无人耕种。在此期间,杨某便耕种了张某承包的土地。张某结束务工回家后,要求杨某归还土地,双方因此产生分歧。为了妥善解决这一矛盾,孙召镇调委会调解员展开深入地调查了解。经了解,张某反映情况属实,调解员便从亲情和法律两个角度出发,耐心劝导双方。调解员强调张某作为土地的实际承包人,有权要求归还土地。调解员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使杨某同意归还土地。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土地纠纷,还缓和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调解员表示,亲属间纠纷往往涉及情感与利益的交织,调解工作不仅要依法依规,更要注重情感沟通,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孙召镇调委会始终秉持“调解为民、和谐为本”的理念,积极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次调解的成功,再次展现了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讯员: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