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深耕诉源治理、优化审判流程、善意文明执行等以实际行动赋力聚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正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该院秉承“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检验标准”的理念,通过科学繁简分流、加大调解力度、规范案件报结、加快卷宗流转、通报指标数据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
“如果这二百多万元货款收不回来,不仅工人留不住,购买原材料的资金也要断裂了。”2024年6月,正阳县某公司将某购货公司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225.79万元。
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和命脉,等不起也耗不起,若一判了之,不仅原告的债权不能立即实现和保障,还会给被告的继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调解才是最优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引导某公司退让一步,给予对方一定的还款时间,让企业生存下来,保障债权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向某购货公司说明拒不支付欠款,将会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协助其根据现状拟定还款方案。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化解。
该案从立案到原告收到第一笔35万元货款,用时仅15天,充分彰显了办理涉企案件的正阳县人民法院速度。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发挥专业审判团队最大效能,设立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审判团队,抓好案件源头分类、流程跟踪、指标提升,缩短审理周期。2024年以来,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20余件。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正阳县人民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商事调解工作,聘请30名商事调解员,大力推进诉非联动、专业联调、线上联办工作。2024年以来,通过联合各方力量,共促成65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执行环节,正阳县人民法院则以“如我在执”的理念,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望闻问切”解企业“急难愁盼”。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联动征信机构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灵活采取财产“活封”措施,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引导企业家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累计为11家企业修复信用,减轻对作为被执行人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困难企业注入发展活力。(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