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目标,两种力量,三个环节。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探索出的诉源治理路径,它们具体都代表什么?这条治理路径又能发挥怎样作用?
锁定一个目标。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诉源治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依托“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纳入诉源治理机制中,多元解纷、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发挥两种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积极作用,一方面成立调解中心以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调解工作培训会的形式,交流工作经验,邀请法官对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制作进行培训,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发展。
发挥“五老乡贤”乡贤调解作用。近年来,农村社会矛盾突出,群众信访活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更加迫切。该院抓住民生这个要义,结合地域特点,在辖区乡镇邀请 “五老乡贤”调解,建立“五老乡贤”特色调解制度。挑选威望最高、评价最好、经验最足的“老教师、老党员、老代表、老退休干部、德高望重、威信较高的老人”等“五老乡贤”人员,组成“五老乡贤”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等优势,促进纠纷化解在诉前,着力让“小事不出村镇,大事不出庭,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奏响了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的奏鸣曲,为基层社会治理开具了法治良方。
为充分挖掘和发扬“五老乡贤”精神,法庭适时对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指导及调解经验交流,定期对辖区乡镇“五老乡贤”调解员开展分类培训,邀请“五老乡贤”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开展诉前调解等,提高“五老乡贤”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构筑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道防火墙。同时,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等优势,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通过本土化、民俗化的方式传递到群众的心中。如今,在“五老乡贤”的支援和推动下,把各类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和社会稳定,化解一次纠纷就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为乡村振兴发挥了法庭的法治保障作用,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供了新生力量。
把握三个环节。在源头预防环节,由“注重办案”转向“参与治理”,以“百场培训、千场普法”活动为契机,通过法治讲座、巡回审判宣讲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
突出调解前置环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使纠纷以更简便方式在庭外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为民众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将纠纷化解在“云”端。
在诉中化解环节,坚持调解优先,邀请公安、司法、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人民陪审员多方联动开展工作,推动案件解决,化解矛盾。(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