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高效调解“治已病”
2008年,王某在其所居住的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砖木结构住房及仓房、猪圈。2010年9月9日,王某将该住房卖与李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依法公证,李某实际占有使用了住房及仓房、猪圈。2023年年初,双方因房屋过户产生争议,王某主张虽然房屋买卖行为已经完成,但是仓房、猪圈并不在出售范围内,李某对上述房屋应予返还。因双方多次协商解决无果,王某于2024年2月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返还其所占用仓房、猪圈。在案件受理前,网格法官依托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因纠纷而引起的对抗情绪逐渐得到缓和,最终甲某转变了态度,并撤回了起诉。
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正阳县人民法院创新推出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将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充分利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案件周转时间,由法官提前介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非诉解纷“防复发”
“这个事我不愿意!我要去起诉,我听法官的!”日前,正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辖区开展法治宣传时,获悉网格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将要提起诉讼,遂依托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主动提前介入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大哥,你也知道,我是外地过来的,在咱们这儿不沾亲也不带故的。”
“咱们都在村里住了这么多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为了这点事儿犯不上。”
“我听村里说你俩还有点沾亲带故的,这事儿传出去也容易让人笑话。”
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坚持能动司法,从维系邻里之间的乡情为切入点,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诉源治理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向疏导端延伸更多“触角”。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贯彻“百姓说事点”“法官进网格”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创建等工作,充分利用“法官进网格”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4年以来,法官已入驻辖区农村、社区网格67人次,化解纠纷23件,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切实将潜在诉讼化解在萌芽状态。
源头预防“治未病”
“我都做好了准备去人民法院起诉,没想到咱们法庭能跑这么远来帮我们解决问题!”“感谢法官,我的问题你们是真当回事儿啊!”拿到调解协议的刘某由衷感慨。
刘某和王某因买卖产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网格法官运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及理由,根据案情归纳案件核心、抓住争议焦点、找寻症结根源,针对双方当事人关注点和需求,对症下药,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我们村里现在不少群众对土地承包相关政策不太理解,老李和老刘也因为这事儿吵过好几次了,咱法官能不能给俺们说道说道?”
这是正阳县辖区庞桥社区网格员向正阳县人民法院网格法官打来的“求助”电话。接到电话后,网格法官利用巡回审判的空闲时间,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2024年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各类普法活动9场次,受众1300余人次。
扎实推进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面激活司法服务“神经末梢”,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正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新征程上,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探索多元纠纷化解的新方式、新方法,推动构建以司法为引领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采用非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全口径、全流程、全周期”的诉源治理格局,切实为百姓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加快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