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扶沟县:清理“钉子”桥 守护千年贾鲁水脉安全
发表时间 2025-07-11 14:42   阅读 74927

周口依托沙颍河大力发展临港经济,上游的贾鲁河也复航在即,在周口市扶沟县,贾鲁河如玉带般纵贯全境。庙陵岗沟作为贾鲁河连通沙颍河的重要脉络,北起大李庄乡段,流经扶亭街道、汴岗镇注入清水河,是省级现代水网“八横六纵、四域贯通”布局中的关键节点。

2025年6月10日,在汛期来临之际,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河道专项巡查时,发现盐洛高速永登段南侧的庙陵岗沟上,横亘着一座异常桥梁,桥面东侧堆积着废弃活动板房和建筑垃圾,像根“木刺”扎在行洪通道上。

行洪通道畅通关乎贾鲁河复航工程顺利开展,更关乎汛期河流沿岸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扶沟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立即行动。为进一步查清这座桥梁对河道及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6月11日,承办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对这座长约30米、宽近4米的桥梁进行航拍,结合对航拍结果的分析研判,对桥梁进行现场勘验。勘验结果显示,这座桥梁将预设的20米行洪断面压缩至不足10米,建筑垃圾的随处堆积极有可能引发局部河床淤积、水流紊乱,汛期水流受阻风险升级。

这座桥梁为何成了现在的废弃模样?能否彻底拆除呢?承办检察官带着问题,来到高速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对这座“钉子桥”的来龙去脉开展进一步调查。原来,这处违法建筑系2007年盐洛高速公路建设时某中交集团在施工期间擅自搭建的施工便桥,项目通车后至今18年却始终未予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河道。”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钉子桥’违反法定审批程序,不仅直接威胁到县域枢纽水闸的联合调度效能,而且影响贾鲁河航道规划实施,削弱了沙颍河流域的防洪抗旱能力,破坏了‘四域贯通’现代水网的生态补水通道……”检察机关从高速主管部门调取2007年盐洛高速施工图纸和竣工资料追溯建设主体,虽然施工资料跨18年存在部分缺失,但查明桥梁实际建设单位为某中交集团。经进一步调取高速日常维护记录,查实目前高速养护责任单位亦与该中交集团签署了养护合同,据此依法明确了违法主体。

2025年6月18日,扶沟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具体建设单位在两个月内对违法构筑物进行拆除,依法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

“我们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正协调交通、执法等部门制定拆除方案。”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示将采取生态拆除技术,为航道疏浚和智能水闸建设腾出关键空间。

    “我们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生命河。”扶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韩中华向记者介绍,扶沟县院也在持续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每周实地察看施工进展,确保每处整改节点与省级水网规划同频共振,让千年贾鲁水脉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机。

目前,相关单位已完成桥梁结构安全评估,拆除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将在8月主汛期前完成拆除作业。(通讯员:邹婧 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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