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案说法 “检察蓝”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发表时间 2025-06-25 14:51   阅读 75281

2025年6月24日上午,孙某在被告席低垂着头,面对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指控,他最终承认:那些宣称“祖传秘方、快速降糖”的保健品,实则是掺入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的“毒丸”。这起案件的曝光,也撕开了保健品行业非法添加乱象的“冰山一角”,也见证了该院检察官们以法治利剑守护民生安全的坚定决心。

暗藏玄机的“降糖神药”  

2024年秋,商水县公安局接到外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商水籍孙某长期出售含有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的有毒有害食品“蜂胶养胰胶囊”,数量巨大。办案人员搜查涉事店铺时,发现该批产品包装上印着“纯中药配方”“无副作用”等字样,却无任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经检测,每粒药丸中二甲双胍、格列本脲含量竟超处方药标准3倍。

血泪教训 “神药”变“毒药”

73岁的张大爷正是这场骗局的受害者之一。患有糖尿病12年的他,被“停针停药”的广告宣传打动,服用“降糖神药”两周后突发低血糖昏迷,血糖值低至3.2mmol/L。“医生称再晚送医半小时我就没命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大爷老泪纵横地说。经检测,该产品非法添加的格列本脲含量超标3倍,长期服用可能导致肝肾衰竭。

法网恢恢 “检察蓝”的守护

   “这是谋财害命,必须依法从严打击!”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侦查,联合公安机关调取物流记录、资金流水,锁定犯罪事实,并对孙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孙某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需承担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民事赔偿金额达80余万元。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群众:购买保健品请认准“蓝帽子”标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若发现非法添加行为,请立即向有关机关举报。(通讯员:孔令生)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