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司法局:七旬老人赡养难 多方调解解忧烦
发表时间 2025-07-10 14:40   阅读 85798

7月7日,信阳市光山县寨河司法所联合镇平安办、镇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由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引发的家庭矛盾。

在寨河司法所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工作人员接到辖区某村干部反馈,村民刘某忠一家因其赡养问题引发家庭纠纷,工作人员即时开展入户走访工作,着手矛盾纠纷化解。

据悉,村民刘某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没有经济来源且无法承担相关治疗费用。其继子张某久对其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刘某忠希望将位于某村的现有居住房屋售卖给第三人,用于自己的生活开支和治疗费用,此举引发家庭成员间争议不断。

在7月1日组织的首次调解中,寨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的事实出入较大,且众人情绪均比较激动,考虑到刘某忠身体原因,停止调解工作。对其继子张某久,工作人员联合派出所和所长助理张律师,从法理角度申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严重性,基于此张某久的态度有明显松动。

7月5日,工作人员集合各方力量开始组织第二次集中调解,通过情理、法律和村规民约等多方面切入,矛盾双方开始放下争执,初步达成共识,最终协商其继子张某久现场支付5万元现金用于刘某忠生活开支与治疗;张某久夫妇履行刘某忠日常照料与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约定,刘某忠遗产由其继子继承。至此,该矛盾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民法典规定的每个子女应当担负起的义务。通过此次矛盾化解,寨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寻求多方力量,力图从人情伦理方面将赡养老人从“由法强制”转变到“从心出发”,避免矛盾双方诉诸法律导致亲情的进一步割裂。(通讯员:王博 苏明明)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