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增强学法用法能力,2月24日下午,信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宏桥小学(城关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陈凤走进校园,为全校六年级男生进行专题法治宣讲。
活动中,陈凤依据前期调研和学校要求,根据近年来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热点,以“学习法律知识 善做阳光少年”为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规定与老师、学生反映较多的16种违纪、不文明行为紧密结合,通过“案例+互动”的模式,采取情景模拟、以物拟人、法律知识问答、图文漫画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述日常生活学习中那些不予关注和修正的“小打小闹小玩笑”“小偷小摸小模仿”“抱团孤立”以及“作业包工头”“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的危害性,并以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罪名、刑罚的具体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时父母承担补充责任等主要内容,引导同学们能够充分认识自己言行举止中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及时修正和阻断,切实增强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会采取稳妥的方式解决遇到的问题。
“此次专题普法宣传课,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后我会更加注意规范言行举止,让老师和家长放心。”活动最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专题法治课让自己在学习法律知识中也明白了如何做一名阳光少年。同时学校老师也对此次针对全校六年级男生的集中法治教育给予了认可和肯定。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活动结束时,陈凤对在座的学生送上一份殷殷期盼。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履行普法责任,深入与学校的协作和沟通,紧盯学生法律需求,进一步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多样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检察蓝”牵手“红领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陈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