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黄楼司法所一直秉持着“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纠纷促和谐”的理念,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日,黄楼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不仅解除了双方的误会、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也维护了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事人冯某与黄某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产生纠纷,据悉,冯某经营奶粉生意,黄某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3年1月20日,陆续从冯某的奶粉店购买奶粉合计13箱,总价值16146元,黄某以“到年底一起结账”等理由一直没有支付货款,冯某多次催要未果,后来黄某更换电话号码,冯某无法联系上黄某,无奈之下将黄某起诉至人民法院,黄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人民法院的指派后积极调处,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仔细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背景。经调查发现,黄某并非故意拖欠货款,确实存在资金困难,但有还款意愿;而冯某则因为货款被拖欠,会影响资金周转影响奶粉店的正常经营,情绪较为激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调解员一方面向欠款方黄某强调了遵守合同的重要性,以及拖欠货款对冯某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也向冯某说明了黄某的实际情况,希望冯某能够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
经过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解决问题;冯某也意识到一味地强硬并不能解决问题,开始愿意与黄某进行协商。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还款方案,兼顾双方利益。黄某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还清欠款,冯某也表示理解和接受。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下一步,黄楼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三源”共治、“三调”对接,持续提升多元解纷工作质效,以公平、公正、便捷的高质量司法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马彬 梅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