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处理家庭矛盾中的重要作用。申请人蔡某与被申请人于某共同生活多年,未办理结婚登记,育有一女,由于感情破裂,双方选择分居,女儿随申请人生活,在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双方意见不一,情绪对立。
涧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刘效吾和杨玉北接手此案后,采取了细致入微的调解策略。他们从法律、情理和情感三个层面出发,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重,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调解员努力让申请人理解,作为父亲的责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给,更重要的是情感上的陪伴和支持。同时,也引导被申请人认识到,尽管双方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但孩子的成长同样需要双方的共同关心。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注重倾听双方的诉求,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他们通过耐心地劝解和沟通,逐渐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帮助他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共识。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申请人蔡某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承诺独立承担抚养费用。这一结果体现了双方对孩子未来的共同关心和责任感,也展示了调解工作在化解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涧头司法所将继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调解服务,帮助辖区居民解决矛盾,促进社区的稳定与和谐。(通讯员: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