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洛阳市栾川县城兴华路、长春路、君山路主要街道,时常看到一个个身穿标志服的青年执法者在街道帮助商户对沿街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三轮车进行有序摆放,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引导规范,使昔日杂乱无序的街道日趋规范,且步入常态化管理轨道。这是洛阳市栾川县耕莘街道综合执法队推行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缩影,更是该街道贯彻落实洛阳市交由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有力举措。
耕莘街道位于栾川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信息中心,辖8个社区,63个居民组,45个网格,管理服务人口110000多人。过去,由于和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职能上不明确,管理体制不理顺,存在着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城市场管理、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为有效落实《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为快服务”的原则,强化洛阳市交由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全面提升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水平。2024年,结合省市新的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栾川县耕莘街道新一届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建设、管理工作,对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抽调多名年轻、学历高、素质高、能力强的青年同志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建立街道党工委领导,街道办事处主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新机制,并统筹协调指导全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为了内塑素质、外树形象,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每周执法人员都要集中一次,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领会其实质精神,提升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的新要求。
栾川县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执法人员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尽心履职尽责,在做好县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生态环境治理、文化市场净化严格管辖的同时,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城市烟火气正日渐“升腾”,街道两旁、马路边升腾的烟火气,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针对夏季道路两旁、门店外地摊、占道经营等问题易多发反复的特点,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不间断巡查、定位值守、错时延时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夜经济”周边点位的管理和巡查力度。按照“定点、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沿街店面商户的宣传引导、检查、督促沿街商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纠正商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商品、电动车、三轮车乱停乱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违规违法现象,并重点整治夜间经济区断亮、破损招牌和违法悬挂软体条幅等乱象,提升沿街门头招牌品质。
与此同时,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开展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流动商贩在主次干道上占道经营、阻塞交通以及在经营中产生的垃圾乱扔乱弃,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等问题,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施治、规范经营,既帮助流动摊贩解决了生活问题,又满足了市民群众日常需求,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让城市有温度,让“烟火气”与文明同行,助力“夜经济”升腾发展。
据统计,2024年前半年,栾川县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依法整改违章建筑10余处,发放宣传页10000多份,纠正规范各类流动商贩电动车、三轮车400多台,有效提升了县城市场、街道的管理水平,净化了市场秩序,使行政执法逐步迈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通讯员:陈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