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以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让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绿色发展“共赢”
发表时间 2024-07-19 15:24   阅读 62811

遂平县境内某养殖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牲畜饲养的大型民营企业。因建成时间长,治污防污设备老化,养殖废水污染土壤及河道,对生态环境及周边群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2023年4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与人大代表日常联络中收到代表反映的该养殖企业污染环境线索,初查后决定立案。通过深入企业开展调查取证,确认企业确实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人居生活环境造成公益损害。为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消除公益损害情形的同时保证企业发展经营,2023年5月,该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企业污染行为依法监管,同时突出治理导向,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作用,自觉防止“以罚代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认同对排污企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如果机械适用行政法规处以高额罚款,企业负担过重,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后续发展无益。该院办案人员深入研究相关处罚规定,与行政机关、企业沟通协调,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生态环境部门以法律规定最低额度确定罚款金额,企业保证将减免的罚金用于更新废水处理设备。为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粗放发展问题,该院依托与县工商联建立的“检察护企”工作机制,积极联系生态环境局、农业局等行政单位和工商联专家为养殖排污问题“会诊开方”,群策群力为企业选择技术达标、价格适中的排污设备,工商联合规专家针对该企业在环境污染、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合规意见。

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门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为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实,2024年5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工商联专家对某养殖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回访。目前,该企业的新型治污设备已经安装使用,并对防污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设备处理后排出的废水经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土壤和河道被污染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在县工商联及合规专家的帮助下,企业全面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前景良好。(通讯员:刘四超 曹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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