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老人讨薪遇困难 法援倾心助维权
发表时间 2024-07-19 11:18   阅读 66021

7月16日,古稀老人刘大爷专程来到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着“为民讨薪弘扬正气,公正司法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感谢最近一段时间尽职尽责的法律帮助,帮助其解决一直困扰的讨薪难题。

来访刘大爷现年70多岁,家住潢川县魏岗乡,常年在附近打零工维持生计,老伴多年前已去世,自己年迈多病,家中仅有的一个女儿,又罹患重病,无钱医治,家庭情况十分困难。2019年间刘大爷给潢川县先锋新村村民周某干泥工(先锋新村下水道泥工、砌墙等杂活),干有一年多,后双方结算,周某欠刘大爷7500元工资未付,周某向刘大爷出具欠条一张。后刘大爷多次找到被告周某家中索要劳动报酬,周某以种种理由拖延拒绝,未果后多次拨打110,当地派出所虽然出警多次也未能解决,无奈,刘大爷于2024年6月6日向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开辟绿色快速通道,立即决定对刘大爷提供法律援助。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黄新建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黄新建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即调取被告人户籍信息,积极帮助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诉状并诉至法院。2024年7月2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被告周某向法庭出示收据一张,证实已偿还刘大爷2000元;对此刘大爷坚决予以否认,刘大爷说只收到被告给的1000元还款。为捍卫刘大爷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黄新建当庭连续向被告追问以辨别真伪,被告闪烁其词始终不能自圆其说,被告明显在说谎。援助律师对被告进行法制宣传,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周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当庭承认仅支付了1000元并诱骗刘大爷在2000元收据签字的事实。原来当时还款1000元时天已黑,被告周某利用刘大爷文盲不识字的状况诱导刘大爷仓促在写有收到2000元的收据上签字捺印,借此想逃避1000元工资欠款。最终在援助律师和承办法官的共同教诲下,被告心生悔意,愿意和刘大爷达成调解协议,剩余拖欠的6500元工资被告确认于2024年10月30日偿还刘大爷劳动报酬3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偿还刘大爷3500元。此事几经波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得到满意结果的刘大爷对援助律师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赞赏,刘大爷百感交集,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表内心感激之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用心用情守护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讯员:陈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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