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庭+派出所”庭所联动 共聚解纷合力
发表时间 2024-07-12 13:39   阅读 62722

“我的铲车被扣了,能帮我解决一下吗?”

近日,正阳县真阳派出所接到雷某报警,称自己的铲车被扣押。接到报案后,派出所迅速与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取得联系,启动庭所联调机制,共同前往现场对纠纷进行化解。‍

2024年3月,雷某承包了某镇某村农田道路修建工程,并租赁了代某的场地用于存放铲车和设备,以及作为工人宿舍使用。双方口头约定使用期限为3个月。

然而,当雷某在5月末准备搬离该场地,代某要求他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时,双方因费用金额产生分歧。代某还用车停在厂区门口,阻止施工车辆的出入,面对这种情况,雷某只得向派出所报警求助。

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和民警第一时间到达案涉厂区,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他租赁我厂房给我费用天经地义,不给我,我就不让他走。”

“租金我可以给,但有一块场地我没使用,你凭啥要我2万块钱。”

“你雇我给你工作,答应我一个月6000元工资,不给就不行。”

“工资我可以给,但不能按月,干几天活给几天工资。”

双方各说各理,越吵越激烈。但法官也基本明白了纠纷起因和矛盾所在。于是在安抚双方情绪之后开始展开调解工作。

“今天我们来就是给你们解决问题来了,咱们有理不怕讲,有账不怕算,我先给你们算一下,你们看看对不对?”法官在捋清事实后,对账目进行了核算,并将不合理部分进行扣除。

在核算后,雷某仍然觉得代某要求过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见此情形,法官和民警将双方分开,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调解双方矛盾,释法明理,劝解双方本着“和为贵”的态度,能够各退一步。

最终,在法官和民警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雷某通过微信转款方式一次性给付代某20000元,代某也当场将堵门的车辆挪走,双方握手言和。

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加强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引导群众选择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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