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河坞乡梁夹道村委蒋某承包了村委的一个鱼塘,现在合同到期准备续约。马某和蒋某本身是邻居,但是由于私人原因和蒋某有比较大的矛盾。因此,马某多次找到村委表示坚决不同意让蒋某继续承包鱼塘,为化解此矛盾,乡调委会组织开展了调解工作。
调解员到场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通过针对双方的争议点,条分缕析,情理并重,对症施策。劝说马某以集体利益为重,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不要为了一些小事伤了和气。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怨气,促成了双方矛盾的化解。
回顾整个矛盾的处理过程,调解员明理、说法、动情兼顾,认真梳理矛盾细节,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与需求,针对性劝告,引导双方当事人调整各方的心理预期,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队伍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为建设和谐乡镇而不断努力。(通讯员:陈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