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龙口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妯娌之间打架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
6月16日下午四点左右,于某从菜地回家,回家的路上碰见妯娌周某和邻居在说话,便问周某他们公公的亩地补贴钱的事情,随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周某就给她的丈夫打电话,随后于某和周某夫妇发生了肢体冲突,于某当时就报警了,后来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于某讨要医疗费和父母的亩地补贴钱等,就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申请龙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经调解员做了各项调查,了解情况后合议认为:从纠纷发生经过情况看,虽然于某是纠纷的起因,但是双方均受到人身损害,所以这种赔偿是双向的。而且,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导双方按照实际支出各自计算受损情况,然后双方将损失互相抵消,最后抵消不了的部分作为赔偿金额的调解方案,双方是充分认可的。故调解的重点要放在双方对于各自具体损失的认同另外,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双方的激动情绪。
调解员又对当事人讲解了类似的案例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表明双方的赔偿请求必须合法合理。而且,双方毕竟是亲人,如果今后还有矛盾,在村里也会受到舆论影响,更影响下一代的关系,并且今后也会一起在村里生活,互谅互让、达成调解无疑是化解矛盾、避免积怨的最好选择。调解员以法为据,根据双方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谨记以法律为基准,同时,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促使双方在理解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让双方在法理上、情理上,对事情经过、损失认定、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就会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也能有效地实现以案释法,让群众更加深刻、全面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通讯员: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