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孙召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6-27 10:45   阅读 66014

近日,新蔡县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当事人钟某雇佣马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从事楼梯粉刷工作,工程完毕后,仍有7000多元工资未支付马某,钟某向马某出具了欠条,但马某多次催要,钟某却一直未支付。马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转交给孙召镇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委会受理后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发现,钟某原本承包的工程涉及的发包方一直未结账,导致钟某不愿意垫钱支付工资给马某。针对这一劳务纠纷,调解员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调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马某在工作完成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而钟某有义务支付马某尚未支付的工资。钟某作为用人方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通过多次沟通调解,钟某最终同意支付剩余工资给马某。

这起劳务纠纷案例充分体现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时候会因为中间商的延迟支付而导致劳务者无法按时收到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务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完全合理的。同时,法律作为调解纠纷的有力工具,可以帮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通过调解解决劳务纠纷既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减少司法诉讼的成本,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讯员:杨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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