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财政局“四加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 2024-06-25 16:52   阅读 56985

今年初,光山县财政局印发《2024年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对光山县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政采贷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助力光山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采购绩效、质效。

加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积极落实省市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部署,督促采购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规范预留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等工作要点,力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全县政府采购活动主体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分别签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采购人信用承诺书》,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真实性、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以及违约责任做出承诺。评审结束后,各方交易主体可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对各方交易主体进行信用评价。

加大政采贷宣传力度。通过工作群、培训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向采购人、代理金融机构、供应商宣传解读“政采贷”相关政策。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将有关“政采贷”政策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并在中标通知书中作出融资提示,同时,指定专人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进行对接排忧、解困和答疑。(通讯员:谢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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