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农资纠纷无小事 源头化解促振兴
发表时间 2024-06-18 16:15   阅读 65915

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王勿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某农资公司负责人诉三名被告拖欠种子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欠款人当庭结清欠款,法庭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赞许。

本案的原告孙某经营化肥种子农资,2023年被告张某、冯某、朱某等三人向孙某赊购种子化肥共计5800元,并分别出具欠据,但是张某三人以种子不合格为由至今未给付种子化肥款,无奈之下,孙某便以公司名义将张某、冯某、朱某三人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给付种子款。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仔细梳理案情,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试图通过问询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经过反复沟通,法官发现本案的问题根源在于,当事双方对购买种子的质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找到该案的争议点后,正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选择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第一次调解失败了。但是休庭期间法官也没有放弃,一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的意向,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与双方反复沟通,努力化解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两起案件当场给付欠款、一起案件撤诉,至此,三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扎实为民办事,从问题实质着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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