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到寿圣寺塔现场进行检查,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据悉,商水寿圣寺塔为九级楼阁式砖塔,始建于北宋明道二年(1033年),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寿圣寺塔年代久远,建筑风格独具,历经千年沧桑,屡遭兵燹及自然灾害的侵袭而巍然屹立,尤显建筑艺术和设计科学程度之高,是研究宋代寺塔建筑的一件珍品,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今年年初,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寿圣寺塔一层佛像前放有香炉,有焚烧痕迹,且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二层至顶层塔内墙壁和地面上存在“某某某”等字样划痕,给国家级文物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向文物管理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香炉与塔体的安全距离,及时配备消防设施;治理乱刻乱画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国家级文物寿圣寺塔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文物管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已进行了积极整改,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今后,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人民监督员的紧密联系,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司法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通讯员:苑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