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三四年的工资,以为要不回来了,如今终于有盼头了。”近日,王某等来到正阳县人民法院向法官道谢。
原来,2020至2023年间,王某等5名农民工到张某夫妻俩经营的养殖场务工,双方约定按天计算工资,每天工资200元,不上班没有工资。2023年11月,经结算,张某只支付王某等人的部分工资,还欠24760元未支付,后因该养殖场倒闭,导致5名农民工剩余的劳务工资无法支付。
2024年3月,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法庭调配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承办法官考虑到5名原告均为本乡农民,低头不见抬头见,一纸判决不利于矛盾化解,遂启用“法官+乡贤”调解模式:一边利用下班时间联合乡贤调解员深入村部向原告方了解情况、收集意见,一边前往被告的住所进行沟通协调。
经过法官和乡贤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地疏导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县域社会治理定位,依托“乡贤回归治理”工程,选聘多名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官+乡贤”调解模式,发挥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和群众信任的优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先后邀请乡贤参与调解案件372件,调解成功347件。
正阳县人民法院还立足地方特色,不断拓展解纷“朋友圈”,与乡镇村党组织建立诉源治理联合体,充分吸纳“老乡调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民间组织力量,广泛吸收村干部、老党员、社会乡贤等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以当地文化提升认同程度、以传统美德消解对立情绪、以群众语言做好思想工作、以地缘优势促成矛盾化解。(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