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对基层民调组织进行专题培训
发表时间 2024-06-03 16:13   阅读 74699

“我今天通过学习培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和掌握,丰富了调解工作的理论储备和实际操作经验,为促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起到了积极作用。”5月31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铜钟人民法庭调解员专题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张某高兴地说。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大力弘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加强辖区民调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把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向纵深推进,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积极牵头组织各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对基层民调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效果明显。

培训会上,正阳县人民法院铜钟法庭庭长邹军义就辖区常见的矛盾纠纷种类、调解准备、调解事项、调解方案、注意事项以及调解协议的制作、效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辅导,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通过审判实务中的典型案例与参训人员互动,分享了工作中的心得和经验,解答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针对人民调解的概念及重要性、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司法确认的概念及程序、优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强调各人民调解员对于调解成功且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邹军义还结合实际案例向调解员讲解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并以培训为契机,向人民调解员宣传解读了《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提醒辖区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非法集资风险的辨别力。

人民调解是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和先行手段,民调员离老百姓是最近的,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比较了解,要加强引导和疏导人民调解参与力度,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升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中的公信力,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今后工作中,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从不同的角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完善矛盾化解纠纷机制,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使诉源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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