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赔偿原告……”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诉前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有效避免双方矛盾激化,真正实现止纷于“源”、化诉于“根”。
2024年1月,未成年人张某等3人因琐事与李某发生口角,后对李某实施殴打,导致李某受伤入院治疗。因赔偿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等3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此案纠纷由多名未成年人打架引发,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进行诉前调解。法官查阅案发时派出所出警记录和调查笔录,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研判分析,精准把握各方争议焦点和诉求,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联系,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并组织多轮“背靠背”协商调解。
法官针对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数额标准等问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家长承担监护教育责任。并结合此案实际情况,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家长分析利弊,引导家长站在孩子成长角度理性处理问题。
经过两个小时的悉心劝解与引导,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李某同意向人民法院撤诉,申请不予立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解中,法官了解得知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都存在着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当即向各方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为家长,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家庭教育。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言传身教,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具备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的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通过这个事情,我们也认识到自己有很大的责任,以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认真履行作为家长的责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家长们表示。
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法院持续打造“法护家安”家事少年审判品牌,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