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宿鸭湖司法所:车辆损坏起纠纷 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表时间 2024-05-23 15:50   阅读 57673

近日,汝南县司法局宿鸭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姚某某与王某某同为宿鸭湖街道某社区居民。几天前,姚某某去地里看麦子长势,把电动三轮车放到麦地南头路边。王某某驾驶小汽车从路上经过,将姚某某的电动三轮车撞到沟里后驾车逃走,后姚某某找到王某某索要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矛盾纠纷。姚某某便来到宿鸭湖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立即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会同社区干部组成调解专班,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迅速开展调解。调解员首先开展了实地走访,根据调查的情况,调解员分别与姚某某、王某某取得联系,查看双方拍摄的现场照片,并分别向双方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倾听双方诉求。随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进行调解,现场释法答疑,帮助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进行了计算。

在调解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愿,签订调解协议:王某某为撞坏姚某某三轮车的行为向姚某某道歉,并为王某某购买一辆新电动三轮车;王某某撞坏的三轮车由姚某某自行处置。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调解。(通讯员:杨莲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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