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十年案件终了结 真情致谢送锦旗
发表时间 2024-05-23 15:49   阅读 50390

“太感谢了,王法官,这个案件十多年了,谢谢你们终于帮我把钱追回来了,这面锦旗请一定要收下!”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于2024年5月20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砖店法庭,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亲手交到王昆鹏法官手中,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信任。

据悉,被告余某某在天津承包工程时因缺少资金于2010年10月6日向原告借款49000元,于2011年1月27日向原告借款13000元,共计借款62000元。2012年5月11日,经本院审理作出调解,调解内容为由被告余某某于2012年5月28日前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62000元,被告如不按期支付,从2012年5月1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月息1分支付原告借款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因被告一直不按调解协议还款,原告张某某于2012年9月11日申请对被告强制执行,经查,被告余某某名下无存款且无其他财产,王昆鹏法官遂耐心与原告解释。经与原告沟通,得知原告家中困难,且长期吃药看病,王昆鹏法官并没有因为本案执行标的较小而束之高阁,也没有因时间久远而不闻不问,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整合线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沟通联系,释法明理,终于,被执行人的亲属被王法官的执着和真诚打动,主动愿意替被执行人履行清结,该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工作的鞭策。下一步,新蔡县人民法院砖店法庭将继续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的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贾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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