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共促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发表时间 2024-05-23 15:41   阅读 52530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增强诉源治理能力。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与正阳县公安局兰青派出所联动,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在当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李某与张某系同一村民组农民,且承包地相邻,2024年3月份,李某认为张某挖了她家的耕地边了,便找张某“理论”,并发生争吵,后李让其丈夫和儿子与张某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住院花去医疗费4000元,张某起诉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因张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而败诉,张某认为自己挨打吃亏又败诉,内心不甘,于是在微信朋友圈用抖音不提名辱骂他人,声称xx打她等等,李某认为张某是在指桑骂槐地骂她,两家又杠上了,继发矛盾冲突,后李某起诉到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金。

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方面了解其二人矛盾的具体情况,同时邀请了正阳县公安局兰青派出所民警,正阳县兰青乡党委政府、综治办干部、村“两委”干部一起到二人家中,进行面对面调解,但由于双方的矛盾较为严重,情绪比较激动,互不相让,均认为患有癌症活不多长时间了,非要挣个鱼死网破,当场并未调解成功。

此后,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的法官通过多次电话和八次登门面对面的方式分别做张某和李某的思想工作或对其双方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

考虑到该起纠纷极有可能矛盾会进一步升级,因李某患有癌症,张某肝硬化后期,其丈夫在外打工的实际情况,结合双方的矛盾焦点,真阳法庭第一时间与派出所联系,随即与派出所、兰青乡党委、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部门邀请他们协助调解,并组成多方联合调解小组,多次就该起侵权纠纷案件进行详细的沟通,根据矛盾双方的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症结所在,对当事人耐心地分析讲解,并结合法律指出双方言论违法之处及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双方在思想上逐步形成网络守法意识,同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悉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做“背靠背”调解工作,双方情绪有所缓解,承办法官因势利导,抓住时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着一次调解不成再进行调解的工作态度,充分运用情、理、法,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联合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写出书面材料向原告方道歉,并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抚慰金200元,原告同意,不再纠缠此事。至此,这起在当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侵害他人名誉权纠纷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创新多元化调解方式方法,启动“三所一庭两中心+N”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乡村调解组织、人大代表一同进行调解,把群众最急切、最盼望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今后,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庭所联动”为抓手,共享平安信息,灵活调处纠纷,积极创新庭所共建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庭所共建机制效能,让辖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切实增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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