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加强城区流浪狗治理 倡导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发表时间 2024-05-18 14:27   阅读 30425

5月17日,固始县城管局发布通告,针对城区流浪狗治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通过加强管理和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共同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通告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固始县城区养犬市民逐渐增多,然而不文明、不规范的养犬行为也日益凸显,如流浪犬出没、犬只伤人、扰民、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健康安全和生活环境。

通告明确,依法养犬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违规养犬,不携带禁止饲养的犬只种类出入公共场所,禁止弃养犬只。同时,通告鼓励市民增强善待动物的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监管。

在健康养犬方面,通告要求市民做好疫病的预防工作,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只健康,并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此外,市民还需注意保护公共环境,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对犬只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

通告还强调了规范养犬的重要性。市民在户外遛犬时,应自觉使用束犬绳(链)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特殊群体,如小孩、老人、孕妇等,防止发生咬伤事件。未使用束犬绳(链)牵引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只,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收容管理措施。

在文明养犬方面,通告倡导市民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当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市民应主动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通告最后强调,对违反动物防疫、市场秩序、市容环境卫生等规定的养犬行为,流浪犬只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收容犬只、处罚养犬人等措施。通告呼吁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养犬,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通讯员:张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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