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司拖欠工资且无故辞退 法律援助维护劳动者权益
发表时间 2024-05-13 16:58   阅读 37272

近日,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成功为劳动者向某争取到合法权益,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40000元。该案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也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向某于2022年11月15日入职某公司,工资采取底薪加提成的形式发放,但公司长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在向公司讨要工资无果后,向某反被公司无故辞退。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某于2023年6月28日向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并指派河南人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代理本案仲裁。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认真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经过精心准备,本案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开庭审理。庭审围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支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是否支持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仲裁庭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裁决:被申请人某公司需支付申请人向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0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0元,共计40000元。

对于这一结果,向某表示非常满意。裁决生效后,某公司未提起诉讼,表示将按照裁决书履行支付义务。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扶弱济困、保障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意义。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要注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若出现纠纷,在协调无果后要及时申请仲裁,避免因超出仲裁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应提升合法用工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依法用工才能健康长远发展。(通讯员:刘沛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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