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庭所联动解纠纷 诉源治理促和谐
发表时间 2024-05-09 15:59   阅读 26084

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数量,正阳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构建“法庭+”多元解纷体系,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5月8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联合调解,诉前化解一起身体健康权纠纷案。

唐某在王某工地干活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造成膝盖粉碎性骨折,唐某妻子多次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均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协商成功,后唐某家属在被告工地闹事,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矛盾日益激烈。调解现场,唐某妻子情绪激动,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共计20万元。王某称原告是自己不小心摔伤,要求的赔偿没有依据并不合理,两人分歧较大。法官和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开展调解,耐心安抚双方情绪,阐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耐心释疑。为促成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程瑜耐心细致、设身处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真情沟通,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因王某的赔偿款未筹集到位致使调解工作又回到了原点。法官没有放弃,一边安抚唐某让其理解王某的艰难,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赔偿了唐某医疗费用13万元,唐某妻子也表示不再去工地闹事,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正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推进庭所共建,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等联调联动,加大对轻微人身损害、相邻权等纠纷的调解力度,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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