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在正阳县初级实验中学的教室里,学生们嗓音洪亮,共同回答法官的提问。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校园环境,5月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到正阳县初级实验中学开展了“法润校园行”普法宣传活动,为学生送去了生动深刻的“拒绝欺凌”教育礼包。
正阳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尹昭君通过PPT展示和讲解的形式,向在校学生普及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常见类型和校园欺凌中的角色,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治观念。
此外,结合《悲伤逆流成河》《少年的你》和电影《第二十条》里涉校园欺凌的相关案例,分析了校园欺凌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被欺凌者在遭遇欺凌后对其身心伤害影响之大,并向家长们提出了“搭建良好的家庭关系”“告诉孩子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及时寻求权威的干预”三条建议。同时,还表示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保学生校园安全。
“遵纪守法,争做新时代好学生,好少年!”同学们认真聆听,在交流环节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受益颇多。(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