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司法局罗店司法所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大司法理念,全面参与落实“四源”(警源、诉源、访源、舆源)治理,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
近日,接警情转办:汝南县罗店镇某某村米某某称,其母亲因菜地归属问题被邻居殴打。罗店司法所及时联合镇综治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某某村两委干部共同对该问题进行调处化解。
经实地勘察米某某母亲在门前开荒种菜,将菜种到邻居家门口了,被邻居私自拔除,双方遂发生纠纷。经调解达成以下意见:双方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其所有权、使用权均为集体,在不影响集体规划利用的前提下,根据本地风俗,为方便群众生活,双方在自家宅基地对应的空闲土地上开荒种菜。(通讯员:许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