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三门峡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三门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和成效。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焦林生主持发布会,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江涛介绍三门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三门峡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实践探索,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深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统筹整合法律资源,全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重要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三门峡市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和公共法律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普及化”目标,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二、坚持守正创新优化,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一)全面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完善“三门峡黄河法治文化带”空间布局,提升内涵品质,讲好黄河法治故事。扎实做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培训。(二)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不断增强。开辟“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群众“零距离”。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辩护100%全覆盖。不断创新“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模式,积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为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三)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律师积极参与法律顾问、信访接待、村居法律顾问、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工作,20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四)联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精神,持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治安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的矛盾纠纷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五)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依托信息化建设,科技赋能公证,对符合条件的可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公证”。加强对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三门峡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不断提高三门峡市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六)发挥仲裁优势,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三门峡仲裁委作为三门峡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累计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0000余件。
三、加快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发展
(一)健全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推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注重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三)加强监督管理考核,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加强指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用好质量评查、行业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预防和及时查处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零容忍”。
三门峡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还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等回答了与会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发力深入推动三门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度、信任度、满意度,为服务三门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通讯员:孙文 席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