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释放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不求人,监管有温度”品牌,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探索制定了《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以学代罚”“公益减罚”的实施意见》,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柔性亲民执法。
2024年4月11日,朱某2021年度、2022年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柔性亲民执法实施意见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非主观意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当事人父母常年多病,还供养四个孩子读书。经会商: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实行“以学代罚”,让朱某学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年报填报指南》,朱某在学习的时候高兴地说“现在政府真的体会到老百姓的不容易,这种处罚让人心服口服。”通过学习,当事人积极主动整改,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通讯员:叶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