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为调解员“充电” 为人民调解“赋能”
发表时间 2024-04-25 14:39   阅读 25835

为落实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筑牢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加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构建基层多元解纷新格局,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到正阳县闾河乡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培训会上,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副庭长肖雪源通报了2024年第一季度法庭收案分布情况,分析了主要案件类型,围绕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民间借贷等常见纠纷,围绕什么是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的基本任务、人民调解遵循的主要原则等方面展开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提出了不同的调解方法,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乡镇常见纠纷类型的注意事项。同时,以个人调解经验为切入点,讲述如何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让调解过程更加顺利。并针对调解成功后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具体流程、司法确认的范围、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要求等进行了说明。并与调解员们分享了背对背调解法、情绪疏导法等实用调解技巧,详细讲解了司法确认具体流程和优势。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入,调解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将把培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运用到实践中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深入融合,更好地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发,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效果好”的目标,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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