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化庄乡吴新庄村委村民耿某与赵某是邻居,两家房子北边有一条路。赵某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种菜,并用铁丝网围住,最近更是在路北堆放了玉米秸秆,这导致耿某出行不便,两家因为出路引发了纠纷,多次协商无果后,耿某来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矛盾的焦点在赵某宅基地的西边。赵某砌了一道矮墙,并拉上铁丝网,铁丝网下面有一个石墩埋在土里,而路北边赵某又堆放了秸秆导致道路变窄。耿某家里有病人需要每天外出换药,赵某的行为导致耿某车辆出行不便。调解员对赵某进行了劝说,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内容。最终,赵某同意将矮墙拆除一部分,铁丝网向南挪,并且将石墩和秸秆移走。这样,两家的问题得到了解决,道路也恢复了畅通。
这起纠纷的解决,不仅体现了人民调解的高效和公正,也展示了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为民服务的决心。(通讯员: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