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月亮湾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4-15 18:27   阅读 36766

近日,新蔡县月亮湾街道居民韩某来到月亮湾司法所咨询房屋产权的问题。原来,在2023年,韩某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新蔡县月亮湾街道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由于自己已婚,且与父母共同出资,当时口头约定此套房屋产权归韩某个人所有,父母享有居住权。韩某担心后期双方口头约定有变动,希望与父母签订书面协议,确保双方口头约定有效。

调解员在接到韩某的反映后,第一时间与其父母联系,在电话中韩某父母表示愿意签订书面协议书,但是要求在协议中加上居住权的期限,直至两位老人百年之后。调解员又征询韩某的意见,韩某表示同意。调解员趁热打铁约定时间,现场签订书面协议书,至此一起房屋纠纷得以解决,当事人韩某赠与月亮湾司法所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指引和借鉴,此次房屋纠纷的调解成功正是月亮湾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也为今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提供了经验总结。(通讯员:薛卫纳)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