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泌阳县杨家集镇杨家集村河岔村民李某给检察官打电话,“俺村梁河上的河岔大桥动工了,村民们再也不为雨季过河发愁了,谢谢您。”
去年7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中发现,位于泌阳县梁河中游杨家集镇杨家集村委河岔自然村河岔漫水桥,2014年10月修建后,由于设计标准低,一遇雨季,上游山洪暴发,桥孔冲毁,道路中断,两岸群众意见很大,给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据了解,河岔桥是泌阳县杨家集村、冯楼村、梁河村、山湾村、吴庄村、蒋庄村等近万群众通往泌阳县城的必经之路,附近还有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蒋庄遗址。两岸群众多次反映,由于该桥地处两乡交界处,职责不明,汛期过后有关部门只是修修补补,临时应急。河岔桥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危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层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岔危桥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当地政府依法履行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和养护职责,尽快修复河岔危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方便两岸群众出行。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细致排查。对位于泌阳梁河中游杨家集村境内的河岔危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了修复计划,将河岔危桥建设项目及时上报泌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目前投资159万元的河岔三孔中桥已开工建设,计划6月底建成通车,两岸群众拍手称快。
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群众利益无小事,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通过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答好“检护民生”答卷。(通讯员:程新青 王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