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千斤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发表时间 2024-04-04 16:59   阅读 25985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维护清明期间社会和谐稳定,4月3日,新县司法局千斤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集中教育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清明节祭扫时燃放烟花造成森林火灾,被判处失火罪的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强调清明节期间上山祭扫要注意用火安全、增强护林防火意识。同时强化遵纪守法要求:一是不得参与“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严禁“人机分离”,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信息化核查,及时报告自己的改造情况;三是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四是严禁不请假外出,不得越界。

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回归社会的信心,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为清明期间的辖区平安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讯员:孔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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